不論你是什麼樣的身分,人在群居的狀態下,就是處於一個「社區」之中。人的一切活動都是在不同的社區間發生,他可能是居住的社區、也可以是工作的部門,甚至是心靈的、宗教的或興趣這種跨越空間的團體。然而社區的規模有大有小,特色各異,生活在這些的形形色色中的人,既無法超然的置身這個社區之外,袖手旁觀,也無法規避自己不受影響,不陷溺其中。因此,社區作為一個人與人、人與土地的結合,它既可以保護單一個體(人)免於獨立面對(社區外的)自然;同時,社區也是一個居民意志的集合,可以提供個體發展所需要的支持。社區是一個「家」的外推,是一個具體而微的「社會」。
簡單的說
社區即從人文的角度提供保護與個人實踐,有別於經濟社會的一個基礎場域。